藝術生活學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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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藝術生活」學科介紹:
民國84年高中課程標準修訂,首度將「藝術生活」學科納入藝術領域。課程架構可謂全球首創,其內涵強調在音樂、美術課的學習之外,進一步與生活連結及應用之藝術課程。期望讓學生活用所學之藝術知能,達到提升藝術文化素質與多元能力發展。
「藝術生活」學科的核心理念為探索各類藝術與生活的關聯,增進生活中的藝術知能、培養各類藝術的應用能力,並認識藝術資產、豐富文化生活,讓藝術的學習成為「帶得走的能力」。

 修訂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藝術生活」  99課綱Q&A 
96.10.29 定稿 
一、關於藝術生活課程綱要之修訂理念 
Q1:為何要進行高中藝術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 
A1: 為落實 93 年 4 月「全國高中教育發展會議」發展更理想課程之共識,呼應 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之藝術能力,銜接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領域理念, 以及橫向符應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科理念與內涵,並激勵學校發展特色,賦予 學校彈性自主空間,以及強化教師專業自主,乃修訂藝術生活課程綱要。 

Q2:高中藝術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理念為何? 
A2: 本次課程綱要修訂,乃為強化下列理念: 
(一)呼應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 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課程綱要之修訂,是為呼應中小學課程體系 參考指引之藝術與人文能力,以強化國小、國中、高中職課程的連貫與銜 接,故將課程內容從原先六類課程,簡化及合併後成為三大類別,並且與 傳統美術及音樂課程予以區隔,以避免教學內容重疊。本次修訂不僅將藝 術與生活作更緊密之連結,使學生在生活中即能接納藝術並運用無礙,並 使之與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課程相連貫而成為整體性課程。 
(二)銜接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領域理念 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課程綱要之修訂,是為銜接九年一貫課程藝 術與人文領域的理念,以提升學生探索、感知、鑑賞與實踐等能力,奠定 生活中應用藝術知能的基礎。 
(三)橫向呼應職業學校藝術生活科理念與內涵 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課程綱要之修訂,課程綱要包括視覺應用藝 術、音樂應用藝術及表演藝術三大類別,分類名稱雖與職業學校藝術生活 課綱有所區別但內容相近,橫向得以相互呼應,以求後期中等學校的學生 在藝術領域之均衡發展。 



Q3:高中藝術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特色為何?
 A3: 藝術生活科課程乃 93 年 8 月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的 新興科目,本科目課程綱要的發展及本次課程綱要修訂,是為突顯下列特色: 
(一)呼應國際趨勢 本次課程修訂呼應世界教育潮流,提升學生自我體驗、省思與實踐 的能力,並增進個人創作、審美與生活應用的能力,此與美國「教育法案」 的藝術課程標準、英國「教育改革法案」以藝術應用為媒介、日本「中、 小學學習指導要領」所延伸的終身學習理念相符,能呼應國際趨勢及世界 潮流。 
 (二)強調生活、社會及文化的連結 本科課程內容:以銜接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及高 中課程修訂之基本理念為出發點。三類課程皆從個人生活為起始,多元發 展藝術在高中生生活的可能性,激發潛能與創意並促進個別發展,進而延 伸至團體合作,涵養互助合作與修己善群之團體精神,促進個性與群性的 調和發展,最後擴及科技媒體、社會或社群,體現藝術的熱忱與知能,感 受藝術對自己、社會與生活環境的影響,並得以適當的發揮創意以增進生 活情趣與培養各人嗜好。
 (三)著重務實前瞻 本次課程綱要修訂之內涵,從目標、核心能力、內容綱要到實施通 則,均秉持務實及前瞻的原則,讓學校得以發揮創意與特色,呈現較自主 的安排。其中,時間分配與評量方式兼容多元性,以賦予學校彈性排課與 評量的空間。
 (四)強化連貫統整 本次課程綱要修訂除了呼應中小學課程體系參考指引之藝術能力, 銜接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領域理念,以及橫向呼應普通高級中學藝術 生活科理念與內涵之外,亦邀請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委員、普通高級中學 藝術生活科委員、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學習領域修訂委員、職業學校 藝術生活課程綱要修訂委員共同參與,以強化課程的縱向連貫與橫向統 整。 
(五)著重多元化發展特色 本綱要包括個人、群體、社會、文化、傳統及現代等特色,活動內 涵以地區、社區及學校特色為發展,亦考量城鄉差異,以營造或發展學校 所在地域或地區本位課程的情境。 
(六)保障課程節數以實施藝術教育 「藝術生活」科包含視覺應用藝術、音樂應用藝術及表演藝術等三 類生活應用課程,都是與生活應用有密切關連的課程。在時間分配上,每 類課程開設二學分。各校可依學校師資、設備及學生需求,在三類課程中 任擇一至三類修習,亦即藝術生活科必修之最低學分為二學分,三類課程 全修最高可達六學分。 
(七)規劃統整課程 課程綱要修訂著重課程統整,融合各項教育政策,整體規劃各處室 活動與資源,並掌握階段性、系統性的原則。教學要領強調:活動之規劃 及選擇,除應與各類課程結合外,亦應掌握自主性及統整性,適切融入生 涯發展、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法治教育、人權教育、海洋教育、環 境教育、永續發展、多元文化及消費者保護教育等內涵。另外,學校應整 體規劃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與輔導室等處室之活動與資源,以求三年 六學期中能循序漸進、富階段性與系統性的實施課程。 
(八)賦予專業自主 藝術生活科需要專門師資任教。在延續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的 課程內涵之後,藝術生活科教師還需具備生活應用的教學知能。三類課程 中,視覺應用藝術、音樂應用藝術、表演藝術,與藝術領域中的美術、音 樂課程並不相同,因此,任教藝術生活科的教師必須經過專業師資的培育 與認證始可任教。
 (九)促使教學評量更務實 藝術生活科以學生學習評量、教學成效評量與教學評量結果來檢視 教學實際成效。學生評量包含認知、情意及技能之學習需求,並兼顧學生 之個別差異,著重學生日常表現及參與情形。教學成效評量包含教學媒 體、教材、圖書及相關資料的使用情形,資源及地方相關活動的運用等。 評量結果的分析應作為教師改進教學加強及補救教學之參考。
 (十)著重經驗傳承 本次課程綱要修訂充分納入高中教師對實施普通高級中學藝術生活 科課程暫行綱要的意見,並徵詢各方現職教師與專家學者的意見,使得課 程修訂能傳承基層教師與專家學者之經驗。 
(十一)廣徵各界意見 本次課程綱要修訂建置課程綱要修訂過程之同步意見調查及回饋機 制,邀請教師、專家及學者共同參與,並透過網路徵詢各界對本科課程綱 要研修的意見,以廣納各界意見。 

二、關於藝術生活課程綱要之修訂原則
 Q4:高中藝術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原則為何?
 A4: (一)落實高中藝術教育 由於「總綱」修訂藝術領域(含音樂、美術、藝術生活三科)之總 學分數由十二學分降為十學分,其中每科至少必修二學分,至多六學分, 致使藝術生活科 95 課綱原有之「基礎課程」、「應用藝術」、「環境藝術」、 「音像藝術」、「表演藝術」、「應用音樂」之六類課程,難以在現行的學分 時數下實施,而學生之學習亦惟恐過於偏狹。在「總綱」以銜接九年一貫 之前提下,本科進行原六類課程之整併,修訂為「視覺應用藝術」、「音樂 應用藝術」與「表演藝術」三類課程,不僅將原六類課程之内涵相融合, 亦能顧及既有師資結構,滿足授課時數之實際需求,有利藝術生活課程之 實施,落實高中藝術教育。
 (二)結合藝術與生活 藝術生活著重藝術於日常生活的應用,將食、衣、住、行、育、樂 等各種場域可能遭遇及體驗之藝術,都盡可能的包容在內;同時強調藝術 與社會文化的連結,期使學生能夠察覺、感知、鑑賞、理解生活中各類藝 術的應用。 
(三)呈現藝術應用的本質 藝術生活科的學習內容,注重日常生活中視覺應用藝術、音樂應用 藝術、以及表演藝術之應用。三類課程有其共同課程目標與相對應的核心 能力,呈現三類別藝術於教學中應用的本質,以使學生瞭解並體驗各種藝 術在生活上的基本要素。
(四)統整各類藝術 各種藝術在生活上均有其共同與個別的核心能力,因此,不論修習 任何一類課程,學生均可透過藝術與生活的關聯,培養共同的核心能力, 亦即透過觀察、感知、鑑賞……等等,啟發學生藝術創作的潛能,進而了 解藝術與生活、社會、文化的關係。

 Q5:高中藝術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重點為何?
 A5: (一)因應新訂高中課程總綱,藝術領域的學分數減為十學分,其中「音樂」、 「美術」與「藝術生活」最低修習兩分(最高修習六學分),因此藝術 生活若依原 95 課綱六類課程全數列入,學生之學習將過於偏狹。為周 全考量學生學習之完整性,同時參酌高中教師對實施普通高級中學藝 術生活科課程暫行綱要的意見,因而進行整併。 
(二)本次課綱修訂是為與「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相銜接,以奠定未 來十二年一貫教育的基礎;藝術生活科調整為三類課程,不僅可與九 年一貫「藝術人文」領域課程有良好的銜接,亦可奠定學生將藝術應 用於生活的基礎。 

三、關於藝術生活課程綱要之修訂過程
 Q6:藝術生活課程綱要有哪些人參與修訂?
 A6: 本次課程綱要修訂係由張曉華與陳曉雰兩位教授擔任召集人,專案小組委員 包括:顧世勇、井迎瑞、黃雅容、盧非易、李天鐸、管中祥、魏玓、徐麗紗、呂 鈺秀、鄭博仁、侯清地、楊賢傑、陳銘眞、顧如君、王獻樟、朱嘉樺、史擷詠、 喻肇青等學者專家,研修過程中亦邀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代表,與視覺藝術及非 視覺藝術類之學者專家與教師代表共同參與。 

Q7:藝術生活課程綱要是如何進行修訂的?
 A7: 本次課程綱要之修訂,建置課程綱要修訂過程之同步意見調查及回饋機制, 邀請教師、專家及學者共同參與,並透過網路徵詢各界對各科課程綱要研修的意 見,以多元方式徵詢各界意見。其中先由研修小組召開專案小組會議,擬定初步 草案,在北、中、南共舉行三次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後,專案小組依據諮詢會議之 意見進行草案修訂。之後,開放各界教育團體及教師等人,在北、中、南三區共 舉行三次公聽會,專案小組再依據公聽會議之意見,進行草案修正。修正後之草 案送課務發展工作圈由學科中心作跨科統整之交互檢核,以修訂學科之間相似或 重疊的部分。經過專案小組及二次藝術領域聯席會議之後,再次修訂草案。修訂 後的草案再經過審查小組的二次審查,專案小組依據審查小組意見再度進行修 訂,始完成正式草案,送交教育部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四、關於藝術生活課程綱要與 95 課綱之差異
 Q8:高中藝術生活課程綱要與 95 課綱有何差異?
 A8: 原有 95 課綱之「基礎課程」、「應用藝術」、「環境藝術」、「音像藝術」、「表 演藝術」、「應用音樂」之六類課程,難以在現行的學分規範下實施。為銜接九年 一貫「藝術與人文」之教學與目標,故整併原六類課程為「視覺應用藝術」、「音 樂應用藝術」與「表演藝術」三類課程,其中「基礎課程」與「音像藝術」之內 涵融入三類課程之基礎概念,「環境藝術」與「應用藝術」融入至「視覺應用藝 術」內。研修過程中首先由三類課程學者專家與現行教師之研議制訂課程綱要初 稿,再透過北、中、南三區的專家諮詢會議,及北、中、南三區的公聽會之後, 訂定包含目標、核心能力及教材綱要等各項內容之課程綱要草案,最後經由審查 程序完成藝術生活科課綱之訂定。 

五、關於修訂課程綱要如何與 95 課綱的課程銜接問題及其補救方式
 Q9:藝術生活課程綱要與 95 課綱之差異,課程銜接有無困難?若有困難如何補 救?
 A9: 基本上並無銜接之困難,因為是由原六類課程整併為三類課程,本質並無太 大差異,且 95 課綱施行以來經相關調查後發現,大部分高中學校尚未施行該類 課程,故修訂課程就內容與現況而言並無銜接或難以實施的問題。

 Q10:藝術生活課程綱要與 95 課綱之差異,師資培育有無必要調整?若應調整 如何處理?
 A10: 藝術生活科之綱要較「95 課綱」更為生活化並更具統整性,是屬一應用的 學科,教師須具有各類藝術在生活上應用的專業知能,因此,教師需要達到其中 一類別的專業資格始可任教。就現職美術與音樂教師而言,因學科屬性較為接 近,以加科第二專長的方式修習「視覺應用藝術」或「音樂應用藝術」的專業學 分,即可取得任教資格。表演藝術性質與美術、音樂不同,需有完整學程的專業 學習,以取得任教資格。對已修習 95 課綱「基礎課程」、「音像藝術」或「應用 藝術」等現職教師轉換新教師證,亦宜以加科方式完成師資認證。 

六、其他 
Q11:藝術生活課程綱要中的各科授課時數是否減少?
 A11: 新訂高中課程總綱「藝術領域」的總學分數已減為十學分,其中「音樂」、 「美術」與「藝術生活」各科最低修習兩學分(最高修習六學分),授課時數較 95 課綱各類科保障最低修習四學分為減少。

 Q12:若有教師察覺藝術生活科綱要的授課時數不足,應如何處理?
 A12: 本課程綱要之制訂內容,為具參考與期望施行之綱要,現行教師依照本綱要 適切安排相關教學所需授課時數即可,因此當現行教師發現授課時數不足時,應 馬上調整教學內容之比例與時數,以達到課程綱要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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